一家4口人,爸爸,妈妈,儿子,女儿.一天晚上为了分财产,家里发生了谋杀案,家庭里的一个人杀害了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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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3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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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3:38
凶手是妈妈,同谋是爸爸,被害人是儿子,目击者是女儿.推理如下:1.由3和6可知最年轻的成员既不是凶手,也不是被害人.2.由4可知,最年轻的成员也不是同谋,因此最年轻的成员只能是目击者.3.由2和5可知最年轻的成员是女性----女儿(目击者).4.由1和3可知同谋和被害人均为男性,则凶手是妈妈.5.由4可知同谋是父亲,被害人是儿子.
追问:
非常好谢谢
回答:
不必客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1 13:38
由题知,爸爸年龄最大。
因2知,目击者为女性。
因1通过2知,同谋为男性。
因3知,最年轻成员与被害者不为同一人,因性别不同。
因同谋为男性,所以,
若同谋为儿子,则证明最年轻为女儿。
又因为4同谋的年龄比受害者大。
所以会导致最年轻与受害者为同一人,女儿
所以儿子不为同谋
所以同谋只能为爸爸。
又因最年轻的只有女儿或儿子,所以,
若儿子为最年轻,因上述父亲为同谋,
所以,目击者(由题知),被害者(由题知),凶手(由条件6凶手不为最年轻者)同为女性。则不成立。
所以最年轻只能为女儿。
综上所述被害人只能是儿子或妈妈
因为由题知最年轻与被害人性别不同。
所以被害人只能为儿子。
又因6知(凶手不是最年轻的成员)
所以凶手为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