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3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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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2 07:35
【答案】:由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和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一般都已在以前的纳税期作了抵扣。发生损失后,一般很难核实所损失的货物是在何时购进的。其原始进价和进项税额也无法准确核定。因此,应按货物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所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中只有所耗用的原材料、应税劳务等部分才产生进项税额,其人工部分不产生进项税额,因此,在计算在产品、产成品的进项税额转出金额时,要按其成本资料计算其所含的原材料和外购劳务的成本。另外,由于原材料、应税劳务在计提进项税额时,抵扣率可能不同,如运费的抵扣率只有7%,这时需要根据企业的有关资料计算一个平均抵扣率,以便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