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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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1:07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7重大疾病个人在哪个单位*重大疾病个人可以通过社保局和县级民政部门求助办理。大病统筹需要在当地医院检查,证实患有属于大病统筹内的病症,带身份证、医保卡、医院大病证明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办理。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医疗救助申请书;(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5)住院医疗费用*原件;(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目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在住院或者特殊门诊救助中对救助对象患病住院治疗(含住院分娩)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含起付线以下的费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金额后,给予60%的民政医疗救助。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两倍以内、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因病住院发生的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当年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情况,给予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起付线以下费用)30%救助,救助金额年度内累计不超过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