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打借条钱转到老婆名下老婆不知情,可以只起诉老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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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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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0:44
通常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您说的情况比较特殊,在于钱转到老婆名下的账户。我们认为,此时,老婆如果自己不知情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持有这张卡,这张卡实际一直由老公持有和操作。此点,可以通过钱入账和出账的流水走向来判断老婆是否知情。如果老婆完全不知情,而且钱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属于老公的个人债务。
如果无法证明老婆完全不知情,则可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是否要起诉老公,在于债权人的选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