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中国2010年10月11日起禁止出口的货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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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8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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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6:10
自2001年12月20日以来,我国共发布了6批禁止进口货物目录、5批禁止出口货物目录。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一批)是从我国国情出发,为履行我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世界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一系列国际条约和协定而发布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我国自然生态环境和生态资源。如国家禁止出口属破坏臭氧层物质的四氯化碳、禁止出口属世界濒危物种管理范畴的犀牛角和虎骨、禁止出口有防风固沙作用的发菜和麻黄草等植物国家制定;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二批)主要是为了保护我国匮乏的森林资源,防止乱砍滥伐,如禁止出口木炭;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三批)主要是为保护人的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淘汰落后产品、履行《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
《禁止出口货物目录》(第四批)(禁止天然砂出口)不适用于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
除了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的货物不准出口外,其它法律、法律规定不准出口的货物还包括:1、*产品;2、麝香、发菜;3、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的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物。另外,白氏贝、企鹅贝和白蝶贝均属我国特有的珍珠贝类,已经列入《我国现阶段不对国外交换的水产种质资源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这类物种,包括成体、幼苗和卵等。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16:10
我知道了,但是我还听说从2010年11月1日起会增加其他20种货物,那20种是什么呢,谁了解,请告诉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