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8 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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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14:09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时,县*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地区性等重要活动期间发生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可视其影响相应提高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疫情,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未发生突发传染病疫情乡镇卫生院接到突发传染病疫情通报后,及时做好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相应防控措施,防止突发传染病疫情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卫生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传染病疫情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一般突发传染病疫情时,启动第四级响应(Ⅳ级响应)
接到一般突发传染病疫情报告后,乡镇卫生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疫情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疫情,按规定迅速报告县疾控中心,同时报县卫生局,县卫生局迅速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现场处理工作,同时按照规定向县*和市卫生局报告。根据疫情影响范围和程度,向县*提出处理方案和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接到卫生部门的报告后,迅速做出是否起动预案的决定并进入应急状态,相关部门配合卫生局作好疫情信息收集、人员隔离、依法进行疫区的划定与封锁;保证应急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物资的生产、供应;组织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治;并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突发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以及特别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时,分别启动Ⅲ级响应,Ⅱ级响应,I级响应,如果疫情发生在本县境内,在做好IV级响应的基础上,服从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的统一指挥。如疫情未发生在本县,服从市卫生局统一调度,做好疫情监测。 (1)各级*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根据突发传染病疫情处理需要,调集辖区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
控制区域划定: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报经市*决定,可以宣布疫区。
强制控制措施:县*可以采取*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或者其它人群聚集的活动;停业、停课;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封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等紧急措施;
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措施。
交通卫生检疫:组织交通、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县卫生局指定的机构移交。
新闻宣传: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进行实事求是的报道,正确引导*,注重社会效果,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群防群治:乡镇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等相关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以及公共卫生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动员,开展以除四害、改水、改厕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建立健康、科学、卫生的生活方式。
社会秩序维护: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制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2)卫生部门
组织医疗、疾控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传染病疫情的调查与处理;组织专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的级别;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按规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组织专家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概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3)医疗机构
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别管理,对疑似患者及时排除或确诊;协助疾控机构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建立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疫情的报告工作;做好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疾控中心
县疾控中心做好传染病疫情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疾控中心人员到达突发传染病疫情现场后,制定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疫情线索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送实验室检测。
(5)卫生监督所
开展对医疗、疾控机构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围绕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协助县卫生局调查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6)有关部门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支持专业机构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指导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妨碍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可以做出结束响应的决定。
第四级响应由县卫生局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讨论,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请县级应急处置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并向市卫生局报告。
后期处置
突发传染病疫情结束后,县卫生部门组织人员对突发传染病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并上报本级*和上一级卫生部门。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患者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置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以适当形式,适时向社会发布疫情控制信息。
对生活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用的,给予减免;对因应急工作造成严重财物损失的,给予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