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8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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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3:04
事业单位职工被行政拘留的一般情形下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旅游或者变相用*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