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8 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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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9 17:23
去劳动局找,不找他永远不会通知你,不信你就继续等,你以为他们真是人民的公仆,
法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时间最长是90日,劳动者可以联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了解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所以你可以主动去劳动部门咨询,他们应该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在家里等不是个办法!
可以直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者致电12333社保全国统一咨询电话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天。
你的省劳动能力鉴定应该时间会更长。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先工伤认定材料呈交三个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属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七条(五)款所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的情形,申请人可以向负责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民 *** 或者上一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负责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人民*提前行政诉讼,要求负责认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履行职责。;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骨折,一般需要手术或者保守养病三个月愈合期后才能做鉴定。
去劳动局,有个工伤鉴定科!他们负责专人来做鉴定!
既然收到工伤伤残鉴定的通知了,怎么可能会材料不齐全?工伤伤残鉴定的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不会发通知让你去鉴定的。当然,也有情况,单位问你申报了伤残等级鉴定,劳动部门通知让你去鉴定,你没有相关的材料,你不想去鉴定,是可以的,但是,你也同时就不能享受相关的工伤待遇了。
如果你是工伤认定的,那么材料不齐全,工伤受理部门会发通知让你补充材料,这个情况,你不补充材料就不会给你认定,你也可以不去认定的。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等等吧,最慢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