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更改户口本名字的时候什么理由才可以同意更改呢 求助亲身办理过的朋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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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6:09
注意只能变更一次,不很难.有关规定如下,供参考.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6:10
想改就改,不用理由。非要用的话随便找一个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