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怎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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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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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21:00
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
(五)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
(七)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八)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九)认定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拿着以上资料到当地工商局办理。
扩展资料
中国AA*信用企业
中国市场研究中心与中国市场监测中心以市场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名义,依照国际惯例和法律规定,采用市场监测手段,对企业的讲诚信 守合同 重质量典范企业进行全面的监测、研究和判断;并在媒体发布科学、客观的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推荐和展示获此殊荣的企业,指导采购人员有目的地选购产品或接受服务,有利于官方对讲诚信 守合同 重质量典范企业的了解,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有利于企业国际形象的提升。
简介
申报事项:世界的全国质量性价比﹑用户满意度★★★★★级企业、中国诚信企业AA*示范单位、中国质量 服务 信誉AA*企业(品牌)、中国AA*诚信经营示范单位、中国讲诚信、守合同、重质量典范企业、中国AA*重质量 守信用企业、中国XXX行业全国*守信单位、全国产业十大畅销产品、十大著名品牌、十大用户满意产品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连续3年年检合格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参加。
中国市场研究中心和中国市场监测中心两大权威认证机构是从2002年开始研究这项工作,至今已有十年的时间,是国内首家提出AA*标准的官方机构。
发展
中国市场研究中心与中国市场监测中心以市场第三方认证机构的名义,依照国际惯例和法律规定,采用市场监测手段,对企业的讲诚信 守合同 重质量典范企业进行全面的监测、研究和判断;并在媒体发布科学、客观的评价信息,向社会公开推荐和展示获此殊荣的企业,指导采购人员有目的地选购产品或接受服务,有利于官方对企业讲诚信 守合同 重质量典范企业的了解,开展招标采购活动,有利于企业国际形象的提升。
企业申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颁发驰名商标荣誉的附加材料;以及在驰名商标的保护、维权等方面作为法律依据,佐证行业地位;
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作为标书的附加资料备案;乙方还可用于形象宣传、品牌传播推广等,如企业或产品包装、简介、印刷宣传品、说明书、庆典等;企业也可将该荣誉撰写宣传软文在媒体广为传播等;
企业重视创建文明诚信、坚持文明生产,科学管理。在生产经营中诚实守信、消费者和用户肯定,获得*机构或行业协会表彰的诚信经营的企业。在表彰企业中推进选出3~5家为中国企业诚信大奖。
评价体系内容:
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指标、竞争力指标、安全生产指标、财务状况指标、信用记录指标、诚信理念创新、诚信制度建设、诚信实践与成效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守信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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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21:00
办理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证书需要的资料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指在广东省内注册经营两年以上,从未出现违规经营、合同诈骗、制假售假等不良现象,合同管理制度健全,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经工商部门认定并向外界公示信誉口碑极好的企业。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自1987年在我省全面开展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企业的充分认可,已成为广东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度,全省共有14309家企业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中有1542家企业连续十年以上被公示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公示活动也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目前,已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6个* 部门出台了50条 对公示企业的优惠扶持措施。
申报时间: 1月1日至3月15日
申报需要准备什么申请材料?
(一)申请企业应通过守重公示平台提出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2.《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3.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书复印件;
5.加盖公章的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1、3、4、6项材料;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提供第2、3、5、6项材料。
(二)属于推荐单位会员的申请企业,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在系统填报资料,并向推荐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由该推荐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企业的申请材料报送监督机关。同属多个推荐单位会员的申请企业,由申请企业自愿选定向其中一个推荐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希望我们的回答对大家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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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21:01
我记得我们公司去年办的时候提供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的财物报表 好像是,对了这种证书基本上都是第三方评级机构出具的,但是你要看这个机构有没有资质,受不受*部门监管,我们当时是招标才办的如果不招标什么的可能没什么用,一共应该是七八个证书信用等级证书还有重合同守信用证书质量服务什么的,时间太长了记不太清楚了,我们当时都是分期给的费用,对了我把老师的电话留下13473875777应该也是微信,有需要的可以自己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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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安全保障义务,具体是指特定民事主体依法应承担的在一定场所范围内保障处于该范围内人员的人身、财产免受损害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是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一、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的性质
对于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学界有三种观点:(1)属于违约责任;(2)属于侵权责任;(3)属于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本文认为,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的性质,须按照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相对人的具体关系以及安全保障义务来源的不同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在缔约过失的情况下,由于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相对人之间建立了不同于普通人之间的信赖关系,从而使安全保障义务人对相对人存在一定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人因为缔约上的过失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但是,由于安全保障义务人与相对人之间并未建立合同关系,故不属于违约责任。
2.在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合同义务,从而导致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收到损害的情况下,应该视具体情况分析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性质。(1)当安全保障义务合同以给付义务为内容时,分两种情况:第一,当合同明确约定合同的给付义务为一方通过自己的行为对他方的人身或财产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时,如在合同中约定对财产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保管合同以及对人身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警备合同、安保合同等。在此情况下,安全保障义务根据合同约定而成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当事人必须承担的给付义务,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则由于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其行为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履行利益,并未侵害履行利益之外的固有利益,当事人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第二,当安全保障义务虽属于给付义务的内容,但该义务需要实现和保护的是履行利益之外的固有利益时,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2)当安全保障义务为保护性附随义务时:保护性的附随义务的旨在于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固有利益不受侵害。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保护性的附随义务即侵害相对人的固有利益,应该构成侵权。同时,附随义务亦属合同义务的范畴,所以违反保护性的附随义务亦属违约。因此,理论上讲,违反保护性的附随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该构成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相对人可以选择追究安全保障义务人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根据合同法理论,基于违约的损害赔偿是以损害的可预见性为基础的,而在订立合同时,相对人对违反保护性的附随义务所造成的损害能够预见到的内容是难以确定的,因此要求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实际操作中存有很大的法律障碍。③但在通常情况下,受害人在要求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侵权责任时往往受到来自举证责任的阻力,主要原因是因为过错责任是一般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而为保护相对人,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采过错推定原则,以便大大降低相对人举证责任的难度。因此,综上所述,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保护性附随义务时承担侵权责任有利于保护相对人。但是,相对人也可选择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违约责任。
3.当安全保障义务人因违反具有保护第三人效力的合同而承担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责任时,须视情况不同具体分析。安全保障义务人对于合同第三人承担保护性义务是因为第三人与债权人的特殊关系。当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源自于对第三人具有保护效力的合同的安全保障义务时,有两种不同的情形:一是安全保障义务人的给付行为侵害导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利益,从而使相对人的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并同时侵害了该特定第三人的利益,此时,安全保障义务人需要对相对人承担违约责任,而对于特定第三人来说,应承担侵权责任;二是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在侵害第三人同时侵害相对人的固有利益,则对相对人构成加害给付,构成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的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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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8 21:01
一、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已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前置许可(指各类法定的前置审批手续或许可证),
并依法领取相关证、照;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一致的经营场所;
(三)开业已满二个会计年度,无经营性亏损,经济效益较好;
(四)有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管理机构、人员和信用管理制度;
二、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应向企业住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各类行政许可的复印件;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署给申报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
(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登记表;
(五)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机构和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相关文
件复印件;
(六)企业信用信息评价表;
(七)本企业上两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
量表》;
(八)申报上一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提交已经认定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复印件;
(九)认定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的考核标准为:
(一)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企业领导、专(兼)职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有关业务人员,熟悉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具有较强的信用(合同)管理水平。
(二)企业建立了科学合理的信用(合同)管理机制,有比较系统、完善、适合本企业特点的信用(合同)管理制度、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抓好检查落实。信用(合同)档案保存完整,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三)企业合同的订立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格式合同不得含有不公平或歧视性的条款、内容。
(四)企业所签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依法变更、解除者外,合同履约率应达到100%。
(五)近三年企业的总产值、销售额、纳税额和净利润同比应有所增长,无因不正当理由出现的亏损,企业应收款和应付款总额同比一般情况应呈现出负增长。
(六)对初审合格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测评。县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70分以上;市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80分以上;省级信用企业评价分值需在90分以上。
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实行年度复查制度 年度复查中对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实行实质性核查。复查合格的,在证书内加盖复查合格印章(或贴防伪贴花)。年度复查于每年6月30日前结束。无故未参加年度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其证书自该年度7月1日起自行作废。
五、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变更企业名称,应向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工商登记机关的《公司变更核准通知书》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核准后予以换发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六、重合同守信用企业遗失证书的,企业应凭遗失公告、原证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管理机关提交补发申请,经审核后补发证书。
七、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改制的,属整建制改制,参照第十九条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属合并或分立,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申报手续。
八、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报请认定机关撤销其命名:
(一)申报与考核中虚报、隐瞒真实情况,情节严重的;
(二)企业因失信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罚或在经济诉讼(仲裁)中被判(裁)败诉的;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签订违法合同;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经相关执法部门认定有失信行为并严重影响企业信誉的;
(六)其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九、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退出:
(一)企业因整建制改制、未按规定办理换发证书手续的;
(二)企业因破产、注销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年度复查的。
十、对撤销和退出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认定机关在相关媒体上公告;被撤销和退出的企业二年内不得重新申报重合同守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