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产应该由哪个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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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4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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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2 16:46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损坏公共财产由交警部门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撞坏公共财物的,当事人要报警,由交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后,确定事故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由责任人进行赔偿。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骤如下:
1、受理报案,*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撞坏公共财物的,当事人要报警,由交警到现场进行调查后,确定事故责任,
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