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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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0 17:39
不可以。仅凭收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 民间借贷关系 ;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或 债权债务关系 的, 没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第十条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 民间借贷合同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 ,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 债权债务协议 ,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