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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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53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五条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六)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七)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八)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总之,第一,因为*问题,公务员的亲属在经商中充分利用了*的资源,*利用手中的权力为经商亲属大开方便之门。第二,有的亲属甚至就在*所管辖的地方和*权力范围内变相进行经营,当然是通吃的。
总之,这是*的一种表现形式。尽管党内的规章制度早就禁止这样做,但仍然不能起到明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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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2 00:53
具体的请你去查阅国家的公务员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