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4 20:2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06:03
报纸、杂志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出版需要对你的文章进行适当的修改、删节的,这点应该在录用你稿件的时候跟你告知,如果你在这个时候没表示异议 ,那就会被默认为你认可的。所以,等文章真的发表之后,你发现有你没有许可的修改、删节,就不能单纯的说出版单位不对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06:03
正确的答案,著作权法第36条,对于文字性修改,删节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是对于内容的修改要经过作者同意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26 06:04
著作权法上明确规定了:报社、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