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分割的单价是否要跟电力部门发票单价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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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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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6:53
1、如题所指情形,属于转售电力业务中总分表摊分计算的具体操作,一般应结合实际业务开展情况才能确切判断,作为总电表持有人应予先考虑如下因素:
a、总电表持有人因负责与电力机构结算以及电费的摊分工作,因而应与各分电表持有人(用电人)通过协议约定结算单价(或结算价格的计算标准),明确每期结算电费的依据;
b、分析每期总分表电表数据差异(历史实绩数),把握电力损耗是否正常,为确定结算标准提供有效依据;
2、由于总分表数据存在差异的必然性,导致转售水电时的实际结算单价必然与电力机构的*单价也存在差异,可见,如题所指两者在实际操作中的单价是不一致的(分割单的价格包含了如上差异额的摊销值);
3、除非,总分表用电差异额由总表持有人自行消化,两者则为一致;
4、延伸,如总表持有人为工业企业的,还应交纳基本电费,那么,除总分表差异外,还存在应纳入计算的基本电费事项,因而产生其他影响分割单单价的因素,应予结合考虑;
5、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