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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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23:05
(二)研究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各部门、各区(市)县、各行业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整合全市信息资源,推进我市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对全市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行政监督管理。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信息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研究提出本市信息化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本市信息化技术标准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地方信息服务资费*与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协调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资金并监督使用。
(五)负责全市党政专用通讯网的规划、建设与管理;组织协调党政专用通信、救灾应急和其他重要通信;协调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技术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公用计算机网、有线电视网、部门专用信息网的管理协调工作;联系与国家通信主干网、军工部门及其他部门专用通信网方面的工作。
(六)组织拟定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站)设置的审核报批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监测与管制;协调处理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管理全市无线电派出机构;承担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市信息业、软件业(含集成电路设计业)研发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业的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工作,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组织、协调信息产业应用项目的实施;扶植民族工业
(八)指导协调跨部门、跨地区、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信息工程项目的规划与建设;协助业主推进国家和省、市重点信息化工程;负责信息化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信息化宣传、普及、教育和信息化专业人才预测、规划、引进等工作。
(九)协同市经济委员会抓好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