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6 04:0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19:02
答:是可以的,从阳光新建区年度安置总量来看,拆迁安置房也可以按当地有关规定赠与父母拆迁者的儿女,但也有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如父母拆迁者所在受影响村在预售前有购房行为的,这类儿女不能拆迁安置。 在拆迁的程序中,会引导既有家庭创办新的家庭,若被拆迁者的第一辈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等)拥有安置房,可以赠与其子女成为其新家庭的一部分,被赠予的子女不可弃用,以促进家庭的安稳发展。此外,被拆迁安置者在拆迁安置(合作化、集体收益分配等)时提出赠与子女也是合理可行的,所得到的安置房同样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