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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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51
婚姻的意义有很多种,不同人对于婚姻的意义也有不同的解读。
有的人把婚姻看成改变命运的工具,似乎娶一个好老婆就可以少奋斗20年,嫁一个好老公从此就衣食无忧;有的人把婚姻看成灵魂与共的载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相扶到老携手白头,或积极,或悲观。
其实这都没有什么问题,婚姻归根到底就是两个人的事情,如果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厢情愿的话,夫妻不管如何做都是对的,而外人也没有权利去管他们。
就比如一个年轻的姑娘嫁给了一个年龄很大的男人,男人也知道这个女人不是真的喜欢自己,而女人也知道这个男人不可能给自己未来,但是两个人仍会选择对方,男人图女人的年轻貌美,女人图男人的有权多金,这样的婚姻即使没有爱情,那也是成立的,同时可能比有爱情的夫妻持续时间更长。
因为婚姻本来就是一场合作,有爱是一场合作,没有爱也可以形成这场合作,只要符合双方的既定利益,能达成预定目标即可。
然而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最大特点就是拥有感情,一个人用一件物品时间长了都可能会产生感情,更别说一个人了,夫妻共同生活多年,特别是还有孩子成为中间的羁绊,那么这段感情就不再只是因为一个预定目标就可以解释得通的。
感性和理性穿插其中,面对问题就最难抉择。
王艳的问题就是婚姻中感性与理性的碰撞,不知如何选择时,她断然听从了理性,可是却受到各种批评和谩骂。
王艳和曹克华是通过亲戚介绍认识的,他俩拥有相同的家世,学历,再加上兴趣爱好也相似,因此有很多的共同话题,王艳的父亲和曹克华的母亲还是一个单位的同事,从小就对互相的孩子印象不错,因此当知道这两个孩子谈恋爱以后也是极力支持。
曹克华很细心,在恋爱的时候就喜欢给王艳制造浪漫和惊喜,每每都让王艳感动到泪流满面,特别是在求婚的时候,他精心准备了999朵玫瑰,在吃饭的酒店下面铺满半面广场,当和王艳吃完饭出来后,曹克华一个响指,楼上的射灯立马就照到了花朵中的曹克华,并且准备一段求婚话语向王艳求婚。
直至求婚结束,王艳依然沉浸在激动中,抱着曹克华不肯放手,她感谢曹克华的用心,同时也答应他的求婚。
而曹克华和王艳的新婚生活也很愉快,曹克华童年丧夫,所以结婚后母亲和他俩一起住,婆婆待人和善,并且因为从小就认识王艳,就把王艳当成自己的闺女对待,一家人其乐融融。
婚后不久,王艳就怀有了身孕,听医生说肚子里面的孩子差不多是一个男孩,婆婆因此把王艳视若珍宝,小心伺候,从不有一点怠慢。
在王艳身孕5个月的时候,曹克华突然右侧隐隐作痛,本以为是岔气,但是到了晚上就疼痛难忍,去医院检查之后发现竟然是肝癌三期,婆婆对于检查完全不信,又去了几家医院,可是检查结果完全一样。
这对婆婆来说,简直犹如天塌一样,但是她不想失去这唯一的儿子,手里有60多万养老的钱,再加上准备把自己老房子卖掉差不多有200万去给儿子看病。
而王艳在经过最初的崩溃之后,经过一夜的考虑,决定离婚并且打掉腹中的孩子。
可是王艳这个决定却是婆婆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她甚至都来不及对王艳愤怒,只是听到她不想要这个曹克华唯一的血脉的时候,就直接给王艳跪了下来,而在得知医生说曹克华已经希望不大,一直治疗只是在延续生命,并且也让曹克华承受巨大痛苦,婆婆就决定儿子不治了,对王艳说这60万和房子留给她,只要她生下孩子。
“这个决定是我和父母商量后定的,我知道这个决定可能让婆婆没法接受,感性上我也想要生下这个孩子,可是父母也跟我说了利弊,利就是对曹克华和婆婆有一个交代,可是弊端我才24岁就变成单亲妈妈,而孩子不仅出生就没有父亲,还可能同样患有肝癌的可能。
我也有可预见性地知道,我的这个决定一定会受到很多人的责骂和道德的口诛笔伐,但是一件事不是亲身经历,你永远不知道这其中的苦楚,对于感性和理性的抉择,我选择了理性。”
所以王艳打掉了腹中胎儿,而两人的婚姻在还没离婚之前,曹克华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前后还不足三个月。
对于王艳的做法,就如同她所预测的,受到了很多人的责骂,特别是失去儿子又失去孙子的婆婆,在万分痛苦中把这件事甚至推倒了报社,她谩骂王艳的无情无义,白瞎了自己和儿子曾经对她那么好,说她是一只白眼狼。
平心而论,这位妻子的做法,是有太多的不近人情,丈夫还没死就开始要离婚打胎,可是在她的立场上也无可厚非,她当时怀有身孕,又承受这么大的压力,于内于外的痛苦可能让她连气都喘不上来,而她毕竟也才24岁,她害怕、担忧、惊恐无措的结果就是希望一切都没有发生,可是丈夫的病是无论如何都治不好了,所以她只能浑泪斩情丝,强行截断这段感情,选择离婚,选择打掉胎儿。
而这段婚姻中,最无辜也是最不幸的人,我觉得不是婆婆,也不是曹克华,而是这个五个月大的胎儿,他本可以拥有一段生命,在万众期待中诞生,拥有爱自己的父母和奶奶,上学交朋友,去旅游环游世界,未来也有大好的前程和一个同样深爱他的人。
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在他还没有睁开眼睛去看这个世界的时候,就被扼杀在了胎腹之中,我觉得所有人都没有资格感到愤怒,只有这个孩子才有,可他却是唯一一个没有愤怒能力的人。
王艳和曹克华的婚姻是因为互生好感,有了爱作为前提才结合在一起,而一旦其中一方因为病痛要离去,那么这段婚姻的基础就不存在了,所以自然婚姻也不存在了。
所以王艳选择了理性,找了一条对自己有利的道路,我认为这并不是她人品或者道德有缺陷,她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对:“如果未亲身经历此事,那么你绝对无法感受其中的痛苦和绝望。”
诚然当我们身体健康的时候,可能可以轻易说出为了爱人舍弃生命这样的话,可一旦身临其中,自然所有的感官都会发生改变,况且王艳和曹克华才结婚短短一年左右。
说到底,王艳和曹克华这段婚姻,王艳有她自己的想法,我们旁人只是站在道德的至高点来看待事件,却缺乏对于当事人的情感解读。
婚姻是两个人的,王艳对这段婚姻最开始可能也是希望两个人白头偕老,可当困难一波波袭来时,每个人都会变成生命的弱者,虽然生命不可能一生都风平浪静,但是这段强硬的意志也需要时间来沉淀,我想如果曹克华和王艳的婚姻要是在能多几个年头,可能王艳的选择会有所不同吧。
将心比心才能成长,婚姻的结局会走入另一个方向,可无论如何,对于婚姻中的夫妻都应该对结果做好心理准备,这场爱的合作是感性还是理性,都在一念之间,不管抉择如何,都值得尊重。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52
这是两个人商量的结果,如果肝癌确定已经晚期,无法治疗,可以选择留下他的血脉,前提是腹中的胎儿是两个人之间唯一的孩子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52
如果是我的话,我应该不会留下吧,因为我觉得这个孩子如果生下来的话,以后孩子也会生活得不幸福,为了我和孩子着想,我觉得孩子还是不要出生比较好。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53
关键看你自己,如果你觉得自己既能照顾孩子又能照顾丈夫,可以留下,但这样会很累。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13:53
你应当具体检查你的丈夫患病时间,究竟是肝炎引起的还是其他原因,肝癌一般不具有传染性,具体你还是去医院找医生指定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