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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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21:36
目前,法律 法规 明确规定的可以扣 工资 的情形只有2种:一是,员工接受了单位的专项出资培训并依法签订了《服务期协议》后期限届满前,员工因个人原因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 时,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主张 违约金 ,此时可以扣发工资抵偿违约金,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二是,员工在履行 劳动合同 期间因员工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有义务赔偿。若员工继续留任,那么赔偿款可以通过每月扣发不超过月工资20%的标准进行按月折。若员工被辞退或协商离职,那么单位可以扣发工资抵偿,仍不足的,有权继续向员工一方主张。 员工自动离职,只有在“自动离职”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且有 证据 证实因其“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以扣发工资的形式进行损失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