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19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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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8:32
重开不能,因为车辆的*一旦已经开过了,之后就没有办法再重新开具了,但是补开*当然是可以的。
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当月开错,则需将*收回,并进行作废。
2、如果是隔月发现开错,则需开具红字*,再进行蓝字*的开具,寄给购买方即可。
*普通*,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一般纳税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普通*等,俗称“一机多票”。
*专用*重开的三种情形:
一、收回原*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重新填开。
二、凭购买方出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后,重新开具*。一些纳税人发现开具*错误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经抄税等,对于这种不能作废的*而又需要重新开具*的,销货方应先开具红字*冲销原*,再重新开具正确的专用*。
三、销售方凭自己申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后,再重新开具*。对既不符合作废条件,同时购买方又未收到的*专用*出现开票有误的情况,开票方只能是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己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并按规定重新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