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职业放贷人提供资金属于共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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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9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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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09:37
属于。在民事诉讼领域,很早就有职业放贷人概念,而在刑事诉讼领域,职业放贷人,是与套路贷诈骗、非法经营等息息相关的一个概念,两者的认定标准,并不一样。在刑事诉讼领域:根据2019年10月21日的两高最新司法意见,刑事诉讼中非法经营罪职业放贷人的标准是“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是指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而且,这十次中,只有每次放贷的年化利率超过36%的,才能算作非法经营罪中的职业放贷。在民事诉讼领域:由于经营性的放贷行为,在我国属于本来就属于金融特许经营资质领域,因此,民间借贷如果是发生在熟人亲友之间,属于2015年《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管辖范围,但是如果针对不特定的公众的职业性放贷行为,就属于无资质的从事放贷业务的行为,应该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