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11:35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46
不可以。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人身自由。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自由。一是行政相对人处于醉酒、精神病发作等状态,非管制不能避免行政相对人对其本人造成危害或对他人构成威胁。二是行政相对人意欲自杀,非管制不能保护其生命。三是行政相对人存在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情形,非管制不足以预防或救护。
我国相关立法规定了多种*人身自由的方式,如保护性约束、立即拘留、强制扣留、强制搜查、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现场管制、强行驱散等。
2、处置财物。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强制过程中,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进行处置,涉及所有权的4项权能,即行政机关可以对相关财物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在实践中,行政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处置财物具体表现为对查封、扣押、冻结、使用、处分以及对财物的使用进行*等。
3、进入住宅、场所。
当公民的生命、身体、财产有危险,非进入住宅、场所不能实施救护或不能制止危害行为时,显然有必要允许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时进入该住宅、场所采取一定措施。需要注意的是,及时进入公民住宅必须有法律明确的授权。
扩展资料:
交警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
需要采取扣留车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含量行政强制措施的,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三)、制作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四)、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应当由当事人签名、交通*签名或者盖章、*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的,交通*应当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注明;
(五)、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强制措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46
不可以。《行政强制法》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47
不能委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47
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处罚可以委托;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规定, 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08:48
可以的,如 间接强制执行包含:代履行(他人代履行,义务人承担费用)、执行罚(收取强制金促使义务人履行,如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