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3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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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9:10
没有 绩效工资 。 1、 女职工产假 期间,停发 工资 ,改发生育津贴。 2、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 生育保险 的,由生育保险经济按所在单位按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3、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 产假 前工资标准发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