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7-03 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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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3 01:41
监视居住 不一定构成犯罪。监视居住属于对涉嫌犯罪的 犯罪嫌疑人 所采取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只能说明办案机关认为其已经涉嫌触犯 刑法 、构成犯罪,而不是已经确定构成犯罪。 《 刑事诉讼法 》第72条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对于符合 逮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扶养 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 取保候审 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 证人 ,也不交纳 保证金 的,可以监视居住。 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机关、*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