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关于进一步推进邯山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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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2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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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8 09:57
一、凡在我区工作、居住且年满18周岁以上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须接种新冠疫苗,在7月20日前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20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请适龄未接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尽快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以免给工作、生活、学习、出行等方面带来不便。18周岁以下人群疫苗接种根据省、市安排适时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须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诊疗记录。
二、自7月15日起,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车站、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学校、宾馆、旅馆、民宿、农家乐、酒店、商场、超市、银行、农贸市场、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剧院、博物馆、影院、KTV、网吧、健身房及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后金边标识码“二码联查”,即在查验健康码的同时检查新冠疫苗接种记录,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登记,动员其及时接种。
三、7月20日前,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党员除禁忌症外应实现“应接尽接”。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未“应接尽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假期返乡未接种的在校大学生请尽快到就近疫苗接种点参加接种。
四、7月20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人员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等重点场所。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均须接种疫苗,否则居家审核不予通过。农村集市摊主未接种疫苗原则上不允许出摊。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剧院影院等人员集聚场所可参照以上管控措施。
五、广大干部群众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广大干部群众,疫情防控需要您的参与,接种疫苗利己利民,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让我们同心共筑免疫长城,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为保障全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献上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