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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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34
寻衅滋事的定罪情形可以有以下几种:
1、随意殴打他人,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并且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他人的精神遭到创伤,严重侵犯他*利,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严重侵犯公家或他人的财产权,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34
寻衅滋事在处罚上,要看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前者给予拘留、罚款的治安处罚,后者给予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寻衅滋事是指:在主观上,行为人一般是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强调行为人并非出于个人怨恨、矛盾等缘由而惹是生非,而是出于耍威取乐的动机,为了填补精神空虚、寻求精神刺激,在没有任何前因的情况下实施行为;
如果是“有事生非”,如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而肆意*、辱骂打砸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后仍继续的、破坏社会秩序的,仍可依据寻衅滋事进行处理;
如果是“借故生非”的,除矛盾由受害者故意引发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情况外,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的,也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在客观上,行为人的客观表现一般包括:(1)随意殴打他人;(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4)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5)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6)在信息网络上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情节轻重、影响程度,寻衅滋事行为分为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分别给予处罚。
(一)寻衅滋事违法行为
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且上升不到违反《刑法》的行为,该类行为虽然损害公民的合法权利、也侵害了社会正常秩序,但由于其情节显著轻微、主观恶性较小、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寻衅滋事犯罪行为
“寻衅滋事”行为入罪,重点在判断是否达到“情节恶劣或严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或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体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动机、目的,行为的次数、手段、方式、时间、地点、情节、一贯表现、危害后果、影响程度等。主要有:
(1)致1人以上轻伤或者2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强拿硬要价值1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或者任意损毁、占用价值2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
(3)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多次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或多次强拿强要财物的;
(5)持凶器寻衅滋事的;
(6)寻衅滋事对象为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7)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定罪处罚上,依据《刑法》第293条,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34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35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概念及其构成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裘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裘、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在审判实践中,行为人往往既“强拿硬要”,又“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后“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行为人为满足其寻求精神刺激、开心取乐的流氓动机一般会实施多个行为,这时只以本罪一罪认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我们认为,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
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
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害性大。
4、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行为人的一贯表现表明了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大小,决定着行为人接受改造的难易程度。是否多次寻衅滋事、屡教不改,也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的界限
三者都是破坏公共秩序的犯罪,但存在明显区别。
1、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后二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某种不合理要求,用聚众*的形式,扰乱机关、团体、单位的正常秩序,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对有关单位、机关、团体乃至*施加压力。
2、犯罪形式不同。寻衅滋事罪不要求聚众,后二者必须是多人以上以聚众形式出现。
3、客观方面不同。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或者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后二者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4、犯罪主体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所有参与者都要以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后两者只追究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
(三)本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
两者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行为人勒索的动机是为了满足精神上的刺激,故意炫耀,因此犯罪往往是当面地、直截了当地进行,敲诈勒索行为人索取财物是主要目的,因此他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常常以间接的或当面暗示的方法进行,往往采取隐秘的方法,持着不愿让人觉察的态度。
(四)本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1、主观特征上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以满足耍威风等不正常的精神刺激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为动因,以破坏社会秩序为目的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犯罪动机多种多样。
2、客观上不同。寻衅滋事罪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抢劫罪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
3、客体上不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10:36
衅滋事的定罪标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而定。对于一般的寻衅滋事罪,将处于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法律规定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会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还可以并处罚金。法律规定的情形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