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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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8 22:59
专供出口的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小包条包上标注专供出口中文字样。进出口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如下:
1、第三十九条:设立外商投资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应当报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立项。
2、第四十条:进口烟草专卖品的计划应当报*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3、第四十一条: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保税仓库内,并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地方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与海关共同加锁管理。海关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免税进口计划分批核销免税进口外国烟草制品的数量。
4、第四十二条: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的,只能零售,并应当在卷烟、雪茄烟的小包、条包上标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
5、第四十三条:专供出口的卷烟、雪茄烟,应当在小包、条包上标注“专供出口”中文字样。
监督检查
第四十四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执行《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烟草专卖法》及本条例的案件,并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的走私贩私、假冒伪劣行为。
第四十五条:*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根据烟草专卖工作的实际情况,在重点地区设立派出机构;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向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派驻人员。派出机构和派驻人员在派出部门的授权范围内监督、检查烟草专卖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烟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20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