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30 20:50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34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婚假、产假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最终敲定:婚假最长可休28天;产假最多达到190天。男方同样享受“福利”,给予护理假1个月。此外,独生子女家庭子女还可享受到每年累计不超过20日的护理假,这在全国尚属独创。
根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也就是说,如果增加的月份中,恰好赶上有两个月是31天,河南产假最多可休190天。
河南职工的婚假待遇同样优厚:法定3天+增加婚假18天+婚检奖励7天=28天。“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
扩展资料:
《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启动执行,今后,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女职工生理期可享特殊劳动保护。
新政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在安排岗位或者裁减人员时,不得歧视妇女。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重点安排乳腺、宫颈等专项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中与女职工约定*其结婚、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等原因,降低女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值得关注的是,新政明确规定,女职工在生理期,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包括: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
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10分钟工间休息;患有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给予1至2天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
参考资料:人民网-“河南版”产假婚假实施“满月” 新政落实如何?
参考资料:人民网-河南:女职工怀孕休产假 不得降低工资福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34
河南省女教师生育,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其中,合法生育的,再延长产假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