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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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01:48
多数人身保险公司都规定宽限期为六十天,保单复效后的宽限期应该由你刚开始投保的生效日期开始计算,六十天之后保险合同的效力自动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这段时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所以建议一般不要让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
恢复合同效力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申请复效的时间。任何民事法律权利,都有时效*,投保人申请恢复保单效力的权利也应有时效*。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人身保险合同申请复效的时间为2年,超过这个期限就不能复效,保单终止,保险人向受益人支付保单上的现金价值或退还已缴保费。
2、被保险人要符合可保条件。在保单失效期间,被保险人的条件,如健康状况、生活环境、职业等都有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是失效期较长的保单,在申请复效时,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人提供体格检验书和可保证明,说明上述情况。保险人可据此决定是否同意复效。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健康状况已经恶化的人比仍然健康的人更希望复效,如不加以控制,就有可能使大量健康状况不好的人通过复效得到保险,由此出现逆选择。如果是失效时间较短的保单,保险人一般只要求被保险人填写健康声明书,说明身体健康状况在保单失效以后没有发生实质变化即可。
3、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复效时保险费与原保险合同保持一致,停效期间连续计算在内,投保人要一次*清停效期间以及合同效力中止前未交的保险费,否则不能获得此期间的保障。
4、保险人与投保人达成协议。如果投保人需要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必须经过与保险人协商,就保险合同复效条件达成共识,才能复效,否则就不能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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