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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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14:48
1、打开汇算清缴申报表中的《A105050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找到项目“二、职工福利费支出”(行次3)。
2、“账载金额”填写账面记录中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福利费金额。
3、“实际发生额”填写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金额,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借方、“银行存款”贷方明细进行统计。
4、“税收扣除率”为“0.14”,由系统设定,不可修改。
5、“税收金额”按“工资薪金支出税收金额×14%”(行次1列5)与“账载金额”、“实际发生额”三者孰低值进行填报。
6、最后,纳税调整额等于“账载金额-税收金额”,由系统自动计算,点击“保存”并申报即可。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0 14:49
职工福利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4%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