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4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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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50
移送起诉的告知时间是三天,《 人民*刑事诉讼规则 (试行)》第三十六条 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 公诉 部门应当告知 犯罪嫌疑人 有权委托 辩护人 ,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属于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人民*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公诉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对于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获得法律援助。 告知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口头告知的,应当记入笔录,由被告知人签名;书面告知的,应当将送达回执入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