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家里看对面楼上的住户,有违法的嫌疑吗?如果是用望远镜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4 01:12
我来回答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20:21
在自己家里看对面的住户是涉嫌违法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触犯刑法,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犯罪,但是可能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关系自己的实际利益,要捍卫自己的权利。
法律分析刑法上并没有直接的条文对偷看、*行为构成犯罪进行规定,但是显然这样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属于违法行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侵害。
一方面,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人人不得刺探、侵扰他人的隐私权。并且明确规定不得窥视他人住宅、身体私密部位等等,更别提用上了望远镜。因此如果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要方式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另一方面,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明确规定对于*行为会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比如拘留或罚款。
*他人是严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隐私权属于人身权利。民法调整的就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虽然刑法还未将此行为囊括在内,但该行为显然违法,如果受害人发现有人*可以选择报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20:22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不属于*的,因为如果是对方需要保护的隐私,对方应该主动采取措施进行保护(比如可以拉上窗帘),如果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说,是有可能被任何人看到的,看到的人当然不能说是在*。
当然,你使用望远镜看,虽然不违法,但从常情来讲是不妥的,还是尽量避免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20:22
只要不*,不上传网上,那就不违法。他们自己做事不遮拦,别人看到,那不算违法的。有看头可以继续看,不过千万不要拍照上传,不然会犯法的。谢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20:23
属于侵犯他人隐私。追问这也算侵犯吗,我在自己家里,
追答你用望远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