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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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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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4 11:16
12月30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住房限购*,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自2022年12月30日起施行。
《通知》进一步明确,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可以作为单独家庭在户籍对应的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
同时,自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的各项税收,采取综合征收方式征收。对个人出租住房且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备案的,2022年前按照0%税率综合征收”的*。
此前的11月17日,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的通知》明确,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