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3 18:15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12:42
性侵未成年人的法律保障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2)性*扰是性歧视的一种形式,通过性行为滥用权力,在工作场所和其他公共场所欺凌、威胁、恐吓、控制、压抑或腐蚀其他人。目前,性*扰表现形式尚无统一界定,一般认为有口头、行动、人为设立环境3种方式。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异性,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或*文艺内容;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难堪。(3)高考体检时,一般说来,作妇科检查时,须由女性医生进行的。如果出现故意触摸碰撞异性身体敏感部位的行为则可以算得上性*扰。(4)加强性教育的科学性、及时性,从小开始正确的家庭教育。2013年10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以*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