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征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我离婚了会影响到我贷款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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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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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53
首先,需要明确配偶所欠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不排除债权人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将夫妻双方都列为被执行人。而且,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针对该债务,夫妻双方仍有偿还义务。夫妻双方对于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夫或妻一方偿还完全部债务之后,对另一方享有追偿权。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在2021年1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通常为购置房屋、家庭生产经营等。另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还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如果夫妻双方之间对于该债务有明确约定,且债权人认可,那么该债务需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偿还。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53
您好,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的是丈夫的债务是不是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故,即便夫妻双方离婚,债权人仍然可要求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债务,即连带清偿责任,在夫妻双方未能及时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将男女双方共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因此,即便夫妻双方离婚了,也有可能会影响到一方贷款买房。
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那么该债务与另一方无关,由丈夫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必然,离婚后,丈夫的失信行为不会影响到另一方离婚后贷款买房。
那么,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呢?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对于共债共签,即能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至于,事后追认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判断。
第二,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形成日常家事债务外,还会与第三人形成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如大额借贷、赠与、不动产买卖等。为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主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53
夫妻有着共同财产,也有着共同债务。你前夫的债务,是跟你是夫妻的时候留下,你们有着共同的债务。如果要求你共同承担债务,也是推脱不了的。你们离婚后,只要你征信上显示离异,就跟你前夫没有关系,买房不受影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54
你的前任丈夫被列为失信人,只要你和他离婚就没有任何影响,这个你也放心。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8 09:55
如果说两个人已经离婚了,不会影响你的贷款买房,因为离婚了代表两个人的关系,不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且双方的资产是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