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工作多年如何恢复台湾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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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1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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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4 13:44
选择 ”继续参加健保” 的民众:
无须另外提出申请,只要在出国期间持续缴纳保险费,即可继续享有健保的医疗权益。
1. 选择继续参加健保的民众,如於国外发生不可预期的伤病或紧急分娩,有必须在当地医疗院所立即就医的情况,回国后可向健保局核退医 疗费用,但记住就医时一定要向医院索取医疗费用收据正本,费用明细及诊断书, 并应於就医后 6个月内, 填送自垫医疗费用核退申请书,并同上述就医文件,并影印护照上及当次出入境纪录等资料, 向投保单位所在地的健保局分局申请核退医疗费用。
2. 但单次出国期间超过 2 年以上,至户政机关将其户籍迁出国外的民众。
返国时应先洽户政机关申请恢复户籍,再次取得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资格后,才能自合於投保条件之日起办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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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 “办理停保” 的民众:
应填具 " 停保申请表",於每次出国前提出申请出国期间暂停缴纳保险费,也暂时停止健保的医疗保障。
1. 民众应填妥 "停保申请表"提示签证、机票等证明文件,经投保单位向健保局提出申请,健保局受理后,於投保资料中暂予停保注记,并暂停计收保险费,民众亦不能享有健保的医疗保障。
2. 民众回国后,应速洽投保单位办理自返国当天“ 复保 “ ,就可以回复健保的医疗权益。办理复保时,一律以入境日为复保生效日。 但对於单次出国未满6个月即返国的民众,健保局将注销先前的停保注记,并追缴自停保日至返国日期间的保险费用,民众才能恢复健保的医疗权益。
3. 民众选择停保后出国,在国外期间不能办理复保,亦不能申请核退医疗费用,须等到返国并办理复保后,才能享有健保医疗权益。
4. 停留国外期间才申请停保民众,必须以申请日为停保日,不能追溯到出国日办理停保;返国后也不能追溯补办停保,或者要求返还出国期间已缴纳的保险费。
5. 出境超过2年未返国,户政单位会将户籍迁出,则不符合投保资格,应检附户籍迁出证明办理退保,於恢复户籍登记后,重新办理投保。
停复保申请表可至本局全球资讯下载列印。
资料来源: *健康保险局台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