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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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9:09
如果你不想和老板把关系弄僵,就只能忍着,到过年的时候再一起发给你,如果你不想干了,就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有执法部门责令老板限期支付,你领钱走人。
限额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的一种工资形式。它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产品数量或作业量——来计算,因此,它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的,是计时工资的转化形式。
限额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乾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劳动密集型企业有的采用计件工资,比鞋塑,纺织服装,家俱等;高科技企业中也有部分是采用计件工资计算报酬。
超额计件工资制又称分段计件工资制,是在劳动定额内,按计时发给标准工资,超额部分发给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制是有时工资保证的计件工资制,工人完成劳动定额发给月计时标准工资。超额完成定额部分,按规定的计件单价发给计件超额工资。没完成定额的,适当减发月计日标准工资。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计时工资制的转化形式,指需按已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
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要实行计件工资制,企业生产需具备相应的客观条件,如需要有明确的方法以计量产品的数量,需要有明确的标准以确认产品的质量,并需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和相应的统计制度等。
根据企业情况采取相应的工资形式就可以了!
计件工资制是指按照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价,来计算报酬,而不是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量的一种工资制度。计件工资制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计时工资制的转化形式,指需按已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
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要实行计件工资制,企业生产需具备相应的客观条件,如需要有明确的方法以计量产品的数量,需要有明确的标准以确认产品的质量,并需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和相应的统计制度等。
我国计件工资制的沿革
1956年*在释出的《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中指出:“各产业都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广计件工资制的计划和统一的计件工资规程,凡是能够计件的工作,应该在1957年全部或大部分实行计件工资制。”
1958年以后计件工资制的实施受到很大冲击,特别是在十年内乱其间,计件工资制度几乎全部停止实行。
1977年国家重申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一样,都是贯彻按劳分配的有效形式。*指出:计时工资制是根据职工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工作时间的长短(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月工资制)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我国工资分配的基本形式;但很多情况下,还要实行计件工资,对于符合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作,都应当实行计件工资制。
1978年,*释出的《关于实行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的通知》强调,有条件的企业需实行计件工资制。
1980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试行《国营企业计件工资暂行办法(草案)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了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目的和必备的条件。
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应该按照标准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1994年劳动部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计件工资制下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是计件工资制的重要要素。计件工资制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主要形式之一。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该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劳动定额,通常是指在特定的生产技术和组织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劳动定额基本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生产单位产品消耗的时间,即时间定额;二是单位时间内应当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即产量定额。计件报酬标准,又称为计件单价。企业实行计件工资制,应合理确定计件单价。计件单价,按照工人在规定的工时内应完成的劳动定额、与工作物等级相应的计时标准工资,并结合工人现行工资水平确定。工作物等级,根据各种工作物的技术复杂程度、劳动繁重程度、责任大小和不同的生产装置状况等条件确定。劳动定额修改时,计件单价应作相应的修改。
劳动定额
计件工资制是间接用劳动时间来计算工资的制度,是计时工资制的转化形式,指需按已确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它的一般表现形式有: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在实际生产经营中,要实行计件工资制,企业生产需具备相应的客观条件,如需要有明确的方法以计量产品的数量,需要有明确的标准以确认产品的质量,并需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和相应的统计制度等。
出来高払い(できだかばらい):计件付酬,计件工资 就是这个
1.有保底,其中春节法定三天为带有新假期,这个是必须发放的,(根据平时平均工资发放)2.20天-6天(星期六,星期天)=14天,法假三天有新, 余下11天,是由于工厂原因放假,不是个人请假,因工厂原因造成的放假,工厂必须按当地保底工资发放。 但是除非正规一点的公司一般都很少放发保底工资,从劳动法律上来讲,由于工厂原因导至工人工资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工厂是应当给工人发放最底保障工资的,最低保障工资要看你是在哪个地方了,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
病假工资为平均工资的70%。
(1)设立专门的制定定额部门。这个部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计件和工时的研究,进行科学的测量和计算,制定出一个标准制度,以确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和恰当的工资率,从而改变过去那种以估计和经验为依据的方法。 (2)制定差别工资率。即按照工人是否完成定额而采用不同的工资率。如果工人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定额,就按高的工资率付酬,以资鼓励;如果工人的生产没有达到定额就将全部工作量按低的工资率付给,并给以警告,如不改进,就要被解雇。例如,某项工作定额是10件,每件完成给0.1元。又规定该项工作完成定额工资率为125%,未完成定额率为80%,那么,如果完成定额,就可得工资为10×0.1×125%=1.25(元);如未完成定额,例如哪怕完成了9件,也只能得工资为9×0.1×80%=0.72(元)。 (3)工资支付的物件是工人,而不是根据职位和工种,也就是说,每个人的工资尽可能地按他的技能和工作所付出的劳动来计算,而不是按他的职位来计算。其目的是克服工人“磨洋工”现象,同时也是为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要对每个人在准时上班、出勤率、诚实、快捷、技能及准确程度方面做出系统和细微的记录,然后根据这些记录不断调整他的工资。
优点:产量高,员工积极性好,不偷懒,自愿加班加点
缺点:责任心降低,求利心强,产品的合格率降低,反工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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