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律诗中描写七律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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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1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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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14 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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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言律诗,顾名思义,每句各有七字。一般律诗有八句,八句以上称之为[排律]。
押韵
押韵的字俗称[韵脚],非韵句的末字俗称[白脚]。一般来说,近体诗要求[一韵到底],即韵脚出自同一个韵部。今人写格律诗宜参照[平水韵]或[新韵]。
北宋盛行[孤雁出群]之格,意思是律诗的首句采用邻韵,用来衬托其他韵句的本韵,故又称[借韵]、[探头韵]等。
自近代始,写诗用平水韵者,有[邻韵通押]之说,如平水韵中[一东]部与[二冬]部等,我认为可采用,因时制宜;新韵则是采用韵尾通押的方法,不存在邻韵之说。
平仄
律诗的平仄规则与绝句相同,遵循[相错]、[相对]、[相粘]的原则。学习平仄句式不必背公式,只需掌握其规律即可。我在其他文章中有独立讲解,这里就不重复了,有兴趣可以了解。
对仗
对仗可以说是律诗的招牌所在,广义上来讲,对仗的形式可以分为[工对]、[邻对]、[宽对]。
所谓[工对],即上下对应的类目相同,如星对月、江对海等,属天文对天文、地理对地理;
所谓[邻对],即上下对应的类目相近,如花对鸟、日对河等,属植物对动物、天文对地理;
所谓[宽对],即上下对应的类目不限,只需词性和结构相同即可,如人对月,属名词对名词。须注意的是词组结构,例如[江湖]是并列结构,[池柳]虽是两个名词组成,但实际却是偏正结构。判断这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是否用于修饰后者。
而狭义上的对仗又可细分为[当句对]、[流水对]、[错综对]、[隔句对]、[借对]等,我在之前有详细介绍过,此处亦不重复。初学者学律诗,只需先掌握宽对即可,但切忌[合掌对],即上下意思雷同。
风格
律诗尤其注意形式,除要求对仗之外,还要求用字典雅,辞藻华丽。我认为今人不分追求辞藻,亦不必滥用典故。
章法
不管是绝句还是律诗,尤为注重[章法],即起承转合。律诗的章法与绝句有所不同,一般是每一联承担一个功能。
扩展阅读:七言律诗简介
七言律诗的兴起,晚于五言律诗。它起源于南北朝,萌芽于齐梁新体诗,定型于初盛唐之间。初唐沈佺期、宋之问、杜审言、李峤始有成篇,至盛唐,王维、李颀、岑参、贾至诸人刻意锤炼,方使它在*上达到纯熟,而崔颢、李白仍有骈散交杂、半古半律之作。这一时期的七言律诗虽亦有高华秀朗的名篇,但内容上绝大多数属于奉和应制、酬赠,比之五言律诗更见狭窄。同时,盛唐时期李白、王维、高适等诗人的七律,多有失对、失粘、重字之误。到了杜甫,七言律诗才展示其诗体潜力而打开艺术天地。杜甫全面开辟了律诗的境界,时事政论、身世怀抱、风土人情、文物古迹,一概熔铸于精严的格律之中,把这一诗体的价值提到了足与古诗、绝句并立相峙的高度。
杜甫以下至中唐时期,七言律体未能推陈出新。晚唐时期,七言律诗则打开了新局面。温庭筠、李商隐、杜牧这几位七律圣手不仅修整了律诗的形体,而且改造了律诗的气质,把律诗艺术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明人胡应麟在《诗薮》内编卷五中总结了唐代七言律诗的发展历程:“唐七言律自杜审言、沈佺期首创工密。至崔颢、李白时出古,一变也。高、岑、王、李,风格大备,又一变也。杜陵雄深浩荡,超忽纵横,又一变也。”
五代时期七言律诗乏善可陈。宋代七律创作延续了杜甫和中晚唐诗人的创新努力并在“江西诗派”手中逐渐定型,走出了一条以理趣见长、以议论为诗的新路子,佳作不少。元明清以下,七言律诗逐渐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