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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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4:59
南平市。
南平市隶属福建省,地处福建省北部,武夷山脉北段东南侧,位于闽、浙、赣三省交界处,俗称“闽北”。占福建省的五分之一,具有中国南方典型的“八山一水一分田”特征。建瓯、武夷山、顺昌是“中国竹子之乡”,建瓯、建阳、政和是“中国锥栗之乡”,顺昌是全国唯一的“中国杉木之乡”。
闽北境境内森林茂盛,雨量充沛,溪河纵横,水库棋布,水力资源相当丰富。境内的闽江和建溪、富屯溪干支流,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为387.37万千瓦,居全省第一位。
历史沿革
1、东汉建安初分侯官北乡置南平县,属会稽南部都尉。三国吴永安三年(260年)后属建安郡。西晋太康初改名延平县,仍属建安郡。南朝宋泰始四年(468年)废入建安县。
2、五代晋天福八年(943年)王闽以延平镇置镡州。开运二年(945年)地入南唐;次年州废,改置延平军。南唐保大四年(946年)升为剑州,六年置剑浦县为州治。宋为南剑州治。
3、元属南剑路;大德六年(1302年)复名南平县,属延平路。明、清属延平府。历为州、路、府治。1912年废府留县,1913年属北路道(次年改称建安道)。1928年直属福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