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企业名誉权的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21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42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谓名誉,是一个公民、一个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人的名誉表示社会的信誉,这种信誉是法人在比较长的时间内,在它的整个活动中逐步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反映了社会对它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表现的总的评价。法人的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发生重大的影响,因此,公司法人是有名誉权的。
(一)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第七问的解答为: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九问的解答为: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犯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权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可见,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与认定其他侵权行为一样,应当从四个要素入手,即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包括诽谤、诋毁等;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包括降低了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商誉的社会评价;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如何认定侵犯法人名誉权,侵权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如下:
法人名誉权是一种人格权,商誉是法人名誉权中的核心利益。我国对法人名誉权不仅在人格权制度中加以保护,同时在侵权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43
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诋毁商誉行为.可以提出起诉.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2:43
你有意见表达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的界限只有在*上是严格的,到了日常生活或商业中,就很模糊。如果造成了比较大的影响,企业会跟你纠缠,你考虑一下自己是否有这个财力和物力去纠缠。
同时不会有媒体用两个商品来比较,一是没事找事,二是帮别人做了免费广告,媒体就是靠广告费生存的。 如果不是做免费广告,比如你是收了一个企业的钱,然后你在比较中夸耀他们的产品而诋毁另一个企业的产品,就涉及不正当经营违法。所以除非是打假节目,否则不存在这类节目。除非两个企业都说好了,都给你广告费,然后你在比较中突出双方的优点,忽略缺点……
点到为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