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失业的概念及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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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4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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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 00:56
一、失业的概念:失业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劳动人口,有劳动意愿并在劳动力市场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寻找没有找到有报酬的工作。衡量失业有两个指标:失业人数和失业率。 按失业产生的原因可将失业分为结构性失业、摩擦性失业和周期性失业。
二、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3、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拓展资料:
1、失业人口划分:
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的人得不到适当的就业机会。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不存在失业问题。有劳动能力的人虽然没有职业,但自身也不想就业的人,不称为失业者。对失业的规定,在不同的国家往往有所不同。在美国,年满16周岁而没有正式工作或正在寻找工作的人都称为失业者。以下几种情况也算作失业:
(1)被暂时解雇而等待重返原工作岗位的人;
(2)于30天之内等待到新的工作单位报到的人;
(3)由于暂时患病或认为本行业一时没有工作可找而又不寻找工作的无业者。
2、按照国际劳工组织(ILO)的统计标准,凡是在规定年龄内一定期间内(如一周或一天)属于下列情况的均属于失业人口:
(1)没有工作,即在调查期间内没有从事有报酬的劳动或自我雇佣;
(2)当前可以工作,就是当前如果有就业机会,就可以工作;
(3)正在寻找工作,就是在最近期间采取了具体的寻找工作的步骤,例如到公共的或私人的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到企业求职或刊登求职广告等方式寻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