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2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4:37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准是:
1、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2、不准“跑官要官”,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过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不准利用婚丧嫁取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5、不准参加*,应予以免职,再依据处理;到国(境)外*的,要从严惩处。
党纪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中国*党是靠*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第四十条明确党的纪律主要包括*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越来越清晰。
以上内容参考 四川机关党建——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
百度百科——党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