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7:2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3:51
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3:51
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的责任的,侵权人通常需承担停止侵权的责任,明知或应知是侵权的行为人还要承担赔偿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13:52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已经接收到您的问题。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二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起诉。
提问您好!我在河北某县的乡镇开了一家饭店,营业执照登记的名字是XX饭店,饭店门牌是(西部大盘鸡遇见王婆大虾),昨天镇工商所(市场监督)告诉我说县城的一家店(槐店王婆大虾)投诉我侵权,我们县城有几家王婆大虾店,都是加盟店,分别是(槐店王婆大虾,豫缘王婆大虾,浩佳王婆大虾)等,他们的门牌都是王婆大虾四个字+左上角Logo,我从天眼查查了一下,他们总部注册的商标分别是:(槐店王婆/浩佳王婆/豫缘王婆),并不是王婆大虾四个字,请问他们的诉求合理吗?我是否存在侵权?应该拆除吗?
回答工商局有明确表示您已构成侵权吗,如果工商局未表示您可以置之不理
提问工商所的人昨天去了店里,问是否是加盟店,我们不是,他们说让我们拆除,否则对方就要起诉。我们也是开了几年的老店了,如果拆除换牌匾的话肯定会对生意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我很纠结。最好能不拆,但如果真的涉及侵权,肯定也不能硬顶。
回答这样的话您最好遵循工商局的相关规定
提问如果我把我的个体营业执照换成公司执照,名字改成(XX市遇见王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提是公司核名通过,这样是否可以呢?
回答这也是一个可以尝试的办法
提问如果还不行,我打算暂时把牌匾(王婆)两个字拿掉或者用红布遮挡起来,然后尽快向商标总局申请(遇见王婆)的商标,十个月后如果商标注册成功,那样应该就绝对不涉及侵权了对吗?这样可行吗?
回答只要您能成功申请商标,确实是不构成侵权的
提问那我就先和工商所协商一下,个体执照(XX饭店)换公司执照(遇见王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行不行,可行再换,如果不可行,就不去徒劳了。后续如果商标申请成功,目前我的个体执照也能用我个人申请的商标,对吧?
回答您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是一个很明智的行为,您可以按照这个思路处理问题
提问好的,我去协商一下,谢谢您!
回答非常荣幸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