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的审核、批准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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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6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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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5 01:43
一、在长春市办理“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孤儿的审核、批准”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收养无依无靠孤老孤幼审批表(电子版:原件3 份;复印件0 份;审批需加盖社区、街道、区民政*公章。)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 网点电话:0431-8877901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