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减免到12月,深圳社保减免*,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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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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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7 12:26
深圳社保减免到12月1、通知,深圳市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实施期间,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待遇正常享受,不受缴费减免影响。
2、根据深圳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划型名单公示,深圳各个网点都属于中小微企业,符合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即2020年2月至12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予以免征。由此可见,深圳社保减免到12月是真是的。
3、同时,2020年2月至12月,企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免征。减免期间参保人的个*益和待遇保持不变。
深圳社保减免*1、深圳各个网点都属于中小微企业,符合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所以,2020年2月至6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保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另外,企业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免征。减免期间参保人的个*益和待遇将保持不变。
2、与上半年减用相对比,下半年的费用将有所上升,两者之间的差异表现在医疗保险单位部分不减免,非深户二档医疗比例由0.25%恢复到0.6%;非深户一档及深户一档医疗由3%恢复到5.2%。
3、截至9月底,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惠及企业1129.9万户,减免额9107亿元,缓缴社会保险费616亿元。此外,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减少企业缴费2322亿元,合计减轻企业成本12045亿元。
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深圳企业社保减免优惠*,主要包括了免征、减征和补缴、缓缴4个部分。
1、免征:
免征我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下同)2020年2-6月的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免征我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同)2020年2月-4月的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2、减征:
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020年2-4月的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
3、延缴:
阶段性减免*期间,享受减免*后仍无力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可延缴基本养老、地方补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也可延期缴纳,简称社保费,下同)
补缴应在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完成,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4、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保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长不超过2020年12月,缓缴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在延缴和缓缴期间,补缴减免*执行月份社会保险费的,仍可享受相应的减免*。
以下为具体减免险种及比例如下:
1、单位养老保险比例:由13%下调至0%;(2-12月减免)
2、单位失业保险比例:由0.7%下调至0%;(2-12月减免)
3、单位工伤保险比例:由0.14%下调至0%;(2-12月减免)
4、单位医疗保险比例:
(1)非深户二档:由0.6%下调至0.25%;(仅2-6月)
(2)非深户一档:由5.2%下调至3%;(仅2-6月)
(3)深户一档:由5.2%下调至3%。(仅2-6月)
以上就是关于深圳社保*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