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6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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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04:52
第一阶段(2003年10月起):在近年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抓好宣传动员、落实责任。(1)研究制定《遵义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实施方案》,报经市*审批后,上报省旅游协会和国家旅游协会;(2)调整充实遵义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3)其他前期准备工作;(4)进一步加快景区开发和配套设施建设。
第二阶段(2004年11月——2005年3月):全面启动,分步实施,取得成效。(1)建立各部门、各单位目标责任制,落实责任人;(2)召开遵义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会议,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3)各责任单位制定“创优”工作细化方案报“创优”领导小组办公室;(4)“创优”办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实施情况。
第三阶段(2005年6月底前):自查完善、迎接初审。(1)各责任单位对照责任目标进行自查;(2)“创优”办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3)申请省旅游协会初审。
第四阶段(2005年底前):整改完善、迎接国家旅游协会验收。(1)查缺补漏,针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完善;(2)全面完成“创优”验收各种准备工作;(3)接受国家旅游协会验收。
第五阶段(2005年底或2006年初):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