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6-26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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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8:46
基本 医疗保险 * 如下: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 丧失劳动能力 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退休 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 医疗费用 ,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医疗保险费的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为:121.00元/人,年企业10%个人2%+3元(基本医疗企业9%个人2%,大额互助企业1%个人3元)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个人帐户的标准:①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②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③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④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⑤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户。前款所列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基金收支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批准后公布施行。”4.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四按照报销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5.报销比例:⑴、门、急诊报销比例(由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起付标准(元)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