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货币形态有关的概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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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6-26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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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03:58
中国古书中有这样的记载:神农氏的时候,“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就是指物物交换的情形。
从自由铸造和多种形式规格的货币逐步发展到统一形式的货币,是国家集中行使权力发行和管理货币的开始。因为自由铸造和多形式规格并存的金属货币,仍主要以商品的形式出现,国家并无制定法律以管制之必要。
在我国,只到秦统一中国之后,才统一了币制,相应的颁布了《金布律》,把货币分为两等,“上币为黄金,以镒计;下币为铜”,定币名为“半两”。
《金布律》是我国最早的货币立法,统一了货币单位秦“半两”,以及规定官府有管理货币的责任。
当欧洲国家王权上升,统一行使权力于全国时,铸币权亦成为国王的权力。那时,各国关于货币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的内容:
(1)通过法律使货币定型,规定货币的成份、重量、规格、价值、及统一货币的各种形态;
(2)确定铸币权的归属,通常由民间铸造、地方铸造,最后归*政权统一铸造,成为国家货币主权的基础;
(3)货币的管理和保护,监督货币的使用情况,保障其法定价值,禁止伪造即私自溶铸,伪造重罚;
(4)货币的法定流通范围通常是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地方铸币只在当地使用。
货币指法律规定或承认的能直接用以交换或支付商品的特殊的物,具有以下几层意思:
1.货币是由法律规定或承认的。某种物能充当货币,须由法律规定或承认,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法律的规定不同,货币的形态也不同。…
2.货币是能直接用以交换或支付的物。这是货币与票据和存款区别开来的重要特征。在票据和存单上存在两种权利。…
从开始存在交换到金属货币的最终确立,人类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在货币未从其他物独立出来的时候,调整实物货币即物物交换的“法律”只能是交换的规则。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