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如何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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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39
本月不用缴纳,所以不用计提,因此也无需做分录。
原因是: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费)都是根据本月应纳税额①按一定比例②来计提的。如上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7467.5-18700=-1232.5
,呈负数,故应交*为零,所以不用计提③。
附:
①包括应纳*、应纳消费税、应纳营业税,三税之和。
②假设不考虑消费税和营业税。城建税比例为5%
,即应交城建税=应交**0.05
;教育费附加比例为3%
,即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0.03
;地方教育附加费比例为2%
,即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应交**0.02。
③如销项大于进项,则应交*大于零,此时需计提,如上比例计算后,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附加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2:39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同时缴纳。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费率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