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4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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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7 22:07
首先,提出救灾资金的申请。区县(市)级民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民生活需要救助的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后,对完成灾民生活救助任务确有困难的,可向市民政局或通过本级*向市*申请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市民政局对灾民生活需*救助情况进行统计、评估后,对完成灾民生活救助任务确有困难的,可向民政部或通过市*向*申请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其次,救灾资金的办理。市民政局在接到区县(市)级民政部门对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后,根据全市灾情评估结果,按照市级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的有关标准,结合各地自然灾害情况、财力状况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测算,拟定市级救灾资金安排方案,与市财政局、泛市*救灾办协商,经市*同意后办理。最后,救灾资金的拨付。市民政局在接到财政部、民政部拨款文件后,由市民政局拟定*救灾资金分配方案,与市财政局、市*救灾办协商,经市*同意后,由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将资金下达有关区县(自治县、市)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同时报财政部社会保障司、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市**。灾民生活救济补助资金须在接到财政部、民政部拨款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区县(市)级。区县(市)级民政部门在接到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拨款文件后,由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拟定救灾资金分配案,与同级财政部门协商,经本级*同意后,将资金下达到基层,并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备案。救灾资金须确保在接到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拨款文件后巧个工作日内落实到灾民手中。